(2024)粤04强清17号受理珠海经济特区三荣集团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14:54:03 打印 字号: | |

 

 

 2024)粤04强清17

本院根据珠海市电子集团公司的申请,于2024109日裁定受理珠海经济特区三荣集团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珠海经济特区三荣集团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珠海经济特区三荣集团公司清算组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通信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总部大厦805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范裕彬、利娟,联系电话:15014865376、18307512374)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珠海经济特区三荣集团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破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