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本院根据珠海市物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珠海市广珠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查,该公司没有任何财产、无财务账册、无重要文件,无人员,无涉及诉讼,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本院于2024年10月15日裁定终结珠海市广珠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