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4强清15号 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11:05:08 打印 字号: | |

公告

 

2024)粤04强清15号

本院根据珠海市永发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9月24日裁定受理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清算组(通信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昌路242号拱北工商分局6层。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李山林,联系电话:13928030298)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珠海市永康塑胶手套厂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破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