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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7:39:25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4)粤04破申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管理人须为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办公室(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由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

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登记成立,商事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公司唯一股东为灏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注册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亿元,登记状态为存续。

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均为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横琴口岸的灏怡财富中心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21880.13平方米,用地规划为综合用地(办公、商业、商务公寓),共建有办公988套(总面积57921.11平方米)、商务公寓608套(总面积34608.25平方米)、商铺890套(总面积51092.98平方米)、车位1329个(产权车位1026个、人防车位303个)。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日毛坯竣工验收。

灏怡财富中心项目未设抵押,未办房地产登记单元包括:商铺558套、办公204套、住宅70套、车位3处(地下室负二、负三、负四层)。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时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办公室。

摇珠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09:30时

摇珠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楼107室

联 系 人:覃天扶  邓飞熊 

联系电话:2666336  2666285

                    二〇二四年七日九日

 

 


 

责任编辑:曹小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