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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浪漫之都”盛开“家和之花”
  发布时间:2024-02-06 14:30:58 打印 字号: | |

        今天,《人民法院报》刊登了我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你们看这面墙,虽然每个‘家’的字体不一样,但它们都寓意着一个个‘小家’,凑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完整的‘大家庭’。”每次庭审结束,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的家事法官,都会把当事人领到法庭门口的一面“家字墙”前,引导他们善待家人、珍惜家庭。

    岭南滨海之城——珠海被誉为“浪漫之都”,是旅游的乐园、幸福的家园。近年来,珠海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路径,建立完善家事审判新机制,让“家和之花”在浪漫之都盛情开放。

    “不见面的家事法庭”对家暴说“不”

    “被告,你对原告提交的报警回执、就医资料、伤情照片等证据有无意见?”

    “法官,他的家暴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夫妻感情,我要离婚。”

    ……

    近日,在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里,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正在开庭,法官提问,原被告双方先后陈述,但在开庭现场,却只有被告身影,不见原告。

香洲区法院“家事诉联网法庭”第一案开庭,被告一方在法庭里,受家暴妇女原告一方在妇联维权站参加线上开庭。梁觉元 摄


    原来,这是一场精心安排的线上庭审。庭审的一端是在法庭内的法官和有家暴行为的被告,另一端则是在“家事诉联网法庭”的被家暴行为伤害的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妇联的工作人员。“别怕,法官问你就如实回答,不要担心。”看到原告情绪低落不安,妇联人员耐心地安抚原告,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在香洲区法院,对涉家暴案件采取“隔离庭审”的做法由来已久。为了保护家暴受害人,避免出现极端恶性伤害事件,香洲区法院专门设立受害人保护室,为家暴受害人出入法院提供单独路径,确保其出庭期间的人身安全,并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隔离庭审。

    “以前参与涉家暴案件的庭审,庭前、庭后常有男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冲上来辱骂我们,作为女性的我们也会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种‘隔离庭审’的做法不仅保护了当事人,也减轻了我们的压力。”代理本案的女律师对这场特别庭审颇有感触。

    2016年,香洲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总结香洲区法院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珠海两级法院推广家事少年审判的“香洲模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两级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三合一”专庭专审。

    近年来,香洲区法院更加注重联动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香洲区法院2023年新成立的“家事诉联网法庭”作为隔离庭审的“升级版”,引入了妇联的专业力量,在妇联服务站专门设立由妇联工作人员陪伴的“受害人保护室”,用于案件庭审,从根本上阻断家庭暴力施暴人和受害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见面的可能性,提供人性化、安全、零压力的诉讼环境。

    此外,法庭还全面整合了法院和妇联在诉前调解、联合执行、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资源,为当事人提供线上法律查询、远程法官咨询、多方云端调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等全链条全方位诉讼服务,是香洲法院“家事审判”和“智慧法院”两大改革品牌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和重大举措。

    判后亲情教育让离异夫妻言“和”

    “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要说对方的不好,我不想总是听这些。”小欣的父母曾是一对恩爱夫妻,但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这段婚姻最终走向了尽头。

    离婚后,双方因为财产处理问题争吵不休、互相诋毁,年幼的小欣感到烦躁、自责,每天都情绪低落,不久后,她开始出现自残的倾向。

    斗门区法院法官通过案件回访发现上述情况后,积极协同区教育局、区妇联、学校等部门,通过家访、座谈等形式,多次与小欣的父母沟通交流,并对小欣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纠正小欣的父母在监护过程中的失责行为,对小欣开展及时的治疗和心理疏导,最终小欣的父母打破僵局,握手言和,小欣也逐渐走出阴影走向阳光。

 

    父母离婚后,应当怎样对待孩子?怎样帮助孩子理解并接受父母离婚的事实?在长期的家事案件审判实践中,斗门区法院法官发现,没有一份成文的做法能够给予离异父母和孩子们帮助,在帮扶过多个与小欣有着共同经历的孩子后,斗门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印制了一本《离异父母合作指南》,告知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离异父母容易犯的错误,以及正确的做法,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引导,让每一对离异父母能够在离婚后依旧“合作”做好孩子的父母,让笑容重回孩子的脸上。

    专门执行团队破解家务事难“了”

    “法官,我终于加入了儿子的家长群!”2023年7月,香洲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收到了一起探望权执行案当事人发来的反馈喜讯。

    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由父亲抚养,约定母亲每周可探望一次,但在判决生效后,父亲却拒绝让母亲探望孩子。万般无奈之下,母亲向香洲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虽然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父亲答应了让母亲定时去学校探望孩子,但同时又让学校老师拒绝母亲的探望。

法官到涉探望权执行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在读学校走访了解情况。梁觉元 摄

    “父母都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你不能无故设置障碍,拒绝孩子妈妈合理的探望请求。” 得知此事,执行法官严肃地给予父亲惩戒性提醒,为了确保探望事宜今后能持续顺畅开展,执行法官主动与市妇联和学校联系沟通,告知此案情况,再多上几重“保险”。随着探望日渐走上正轨,从校方也传来了可喜的消息,孩子日渐阳光开朗,成绩也名列前茅,法官终于放下了心。

    “家事案件执行不同于其他案件,要兼顾案件背后的亲情血缘伦理关系,也需要跟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信任,且不能一执了之,需要长期的跟踪和回访,因此执行难度不小。”为了破解家事案件“执行难”困境,香洲区法院执行局与家事审判团队不断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尝试,着力打造专业化执行、多元化参与、综合化治理的家事执行工作机制。

    2023年开始,香洲区法院专门设立家事案件专门执行团队,负责办理家事执行案件。团队配备2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1名执行员和8名辅助人员,建立起家事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审执协作机制,将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一以贯之,共享家事审判专区中“心晴屋”、司法社工、家事调解员等资源,并将家事审判“香洲模式”中创设的离异父母亲职教育、回访帮扶等司法延伸服务引入执行阶段,实现了家事审判和执行的有效衔接。

    香洲区法院家事执行团队还联合珠海市妇联,设立了“抚养探望案件协助执行中心”,辅助执行法官开展涉及子女探望、抚养费支付、子女交接等事项的执行工作,通过用心用情化解双方积怨,促使双方达成切实可行的探望方案,减少家庭纠纷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

    “家和之理”解家事纠纷诉之“源”

    黄杨河是斗门的母亲河。黄杨河畔,坐落着古色古香的古村落,一座座庄重大气的古祠堂,见证着每个家族的起起落落,它们承载着家风家训,记录着血脉延续。

    在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斗门区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官们不断思索家事纠纷矛盾的源头是什么。“在我们斗门,有一些家族是很有历史的,他们可以传承很久,我们觉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很注重家风的建设,很多家庭之所以出现矛盾,很可能是家风有问题,或是价值观出现了偏差,所以我们要从源头下手,去校正他们在家庭中的价值观念。”

    在家事审判中,斗门区法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作用,把“家和”的价值观贯穿诉前、诉中、案后全过程,用“家和”的理念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9月,斗门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认为丈夫不尊重自己,愤而提出离婚。“我虽然没有工作,但我要抚养3个小孩,他却总是无视我对家庭的付出,根本不尊重我!”妻子在法庭上这样说。法庭上,听到妻子的控诉,丈夫却不以为然。

    面对夫妻双方的争执,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只是因价值观不同,而出现了一些矛盾。“照顾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责任,做丈夫的不能当‘甩手掌柜’。”经过法官一番教育,丈夫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他在法庭上作出了自己会改变的承诺,诚意最终打动了妻子,二人重归于好。

    在庭审之外,斗门区法院将“家和”的价值观延伸到普法工作中,在开学日,在“黄杨WEI家和·司法护未工作站”,举办“ ‘法’眼看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法律讲座,为学生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提供专业辅导,讲座以直播的形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广受家长、学校和学生的欢迎。

    家事如天,责任如山。2023年10月,珠海中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面对家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珠海法院不断巩固家少审判改革成果,创新家事案件审执对接机制,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持续擦亮家事少年审判“珠海品牌”,牢牢抓住“爱的主线”,以柔性司法守护“爱的港湾”。

 

责任编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