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4强清9号 快速审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8-23 10:40:12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

 

     2023)粤04强清9号之一

2023年8月15日,本院根据上海长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

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予以解散,依法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院认为,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判决解散,依法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3的规定,可以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3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横琴汇腾长征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破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