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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4执异122号公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珠海市工商企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27 18:01:56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异122号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珠海市工商企业集团公司

在本院执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与珠海市工商企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