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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4执异128号公告(黄薇宇、刘扬)
  发布时间:2023-07-25 17:37:02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异128号

黄薇宇、刘扬

在本院执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黄薇宇、刘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深圳市大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听证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现定于2023年8月29日16时00分在本院执行局105室进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