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公告 > 公告送达
(2023)粤04执异127号公告(黄玉兰、邓广峰)
  发布时间:2023-07-25 17:35:01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异127号

黄玉兰、邓广峰

在本院执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黄玉兰、邓广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深圳市大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听证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现定于2023年8月29日15时00分在本院执行局105室进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