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异85号
珠海华骏达(牡丹花城)饮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华骏达企业有限公司:
在本院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营业部与珠海华骏达(牡丹花城)饮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华骏达企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北京世纪鼎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