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复41号
吴雅雯:
何德燕不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402执异55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22)粤0402执异559执行裁定,并撤销(2022)粤0402执5045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复41号
吴雅雯:
何德燕不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402执异55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22)粤0402执异559执行裁定,并撤销(2022)粤0402执5045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