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集中受理全市环境资源一审案件
  发布时间:2023-05-26 17:05:41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斗门法院五山法庭揭牌。此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我市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发布公告,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由斗门法院集中管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斗门区委、斗门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斗门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珠海法院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总体实施情况及斗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概况,市检察院、斗门区委、斗门检察院均表示将大力支持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全力打造珠海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据悉,珠海法院自今年初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6月1日起,珠海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办公。受理珠海市环境资源二审案件,集中管辖珠海市、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此次,斗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的成立,标志着珠海法院初步完成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均实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加快推进珠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建设。

下一步,珠海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专门化建设为新起点,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举措,加强与地方政府、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探索“先民后刑”的处理模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等审判工作机制,展示生态环境保护新作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护环境民生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