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珠海市金湾区的11户养殖户迎来了鱼塘的大丰收。
▲鱼塘一角
适逢中秋国庆佳节,鱼肥价好,养殖户个个喜上眉梢。这11户养殖户喜获丰收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来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办理鱼塘移交手续。
原来,
鱼塘丰收的背后,
有一段执行法官
善意执行的故事。
案情回顾
今年5月,珠海平沙镇某社区承包鱼塘的11户养殖户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鱼塘义务,金某公司向金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养殖户大多是以家庭形式负债经营鱼塘,本次执行案件涉及11户养殖户的500多亩养殖水域。很多养殖户放养的鱼苗还小,尚未具备上市出售条件,如果立刻启动强行清塘腾退,养殖户前期投入的鱼苗、饲料等成本将无法收回。
▲500余亩鱼塘
鉴于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金某公司多次沟通,得到了该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法官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腾退鱼塘时间延至9月底。达成协议后,11户养殖户非常感动,纷纷表示一定会在期限内主动交付鱼塘,并交纳租金至9月底。
▲达成一致意见
9月30日,11户养殖户如约将全部案涉鱼塘移交申请执行人,其中8户已结清租金。
执行法官颜永韬说:“这个系列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考虑到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实际执行的效果也非常好。近年来,我们贯彻善意执行的理念,特别是在执行涉农案件时,一定会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倾听各方诉求,了解案情背景,避免就案办案,努力以善意执行化解当事各方的矛盾和纠纷。”
来源:金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