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何主动腾退千亩海域?
  发布时间:2023-04-28 11:2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李某与其合伙人主动清空1600余亩的养殖水域、自有物品,将包括滩涂和地上设施在内的全部场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金湾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案件基本情况

 

2000年11月,李某与相关部门签订围垦工程合同,对三灶镇某处滩涂进行围垦,经营期20年。

 

到期后,李某称投入了6285万元,在经营中遭遇多次自然灾害,至今未能收回成本,要求继续承包或赔偿损失600万元。

 

管理单位与李某发生纠纷,诉至金湾法院。金湾法院审查后作出判决,要求李某将涉案滩涂腾退交还管理单位,并支付未缴土地管理费等。因李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等义务,金湾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执行情况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还有多名合伙人和看围的工人。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对滩涂进行强行腾退,需要对养殖水面进行捕捞清空、对地上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等,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执行成本,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更可能会激化矛盾。

因此,金湾法院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分三步妥善腾退了涉案海域,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三步曲”

01组织双方对话

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李某,向其解析利弊,引导正向解决问题。

02告知法律后果

严肃告知李某的合伙人,不得煽动合伙人对抗执行,如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3解决后顾之忧

执行法官通过积极协调,妥善解决了李某及其合伙人最为关切的优先承包权问题,打消了被执行人的全部顾虑。

李某及其合伙人随即开始主动遣散工人,清理养殖场。在数天紧锣密鼓的清理工作完成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于近日顺利完成了交接手续,一件重大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执行。

 

善意执行

善意执行是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绝不是降低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执行法官颜永韬说,干执行工作要“多走”“多听”“多想”,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关注被执行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准确把握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金湾法院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