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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4执复21号裁判文书公告(张建年、深圳市中世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4-11 17:37:10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复21号

张建年、深圳市中世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与复议申请人张瑜、申请执行人上海恺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复议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4执复21号执行裁定,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张瑜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3)粤0402执异53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十一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