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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4执复8号公告(深圳市深海高实业有限公司、罗刘光、张玉)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6:10:40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4执复8号

深圳市深海高实业有限公司、罗刘光、张玉:

你与申请人罗清富执行复议纠纷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4执复8号执行裁定,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香洲区人民法院(2022)粤0402执异678号执行裁定;二、撤销广东省香洲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2执7392号《通知书》;三、驳回罗清富的异议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八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