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4民初28、29号
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Sembawang Engineers and Constructors Pte.Ltd):
本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受理(2023)粤04民初28号原告林增奇诉被告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Sembawang Engineers and Constructors Pte.Ltd)、科迪石化(珠海)有限公司、第三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2023)粤04民初29号原告林增奇诉被告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Sembawang Engineers and Constructors Pte.Ltd)、科迪石化(珠海)有限公司、第三人裕通建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两案《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请你方于上述材料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如需提交证据,请于上述材料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提交。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联系人:林婷婷 0756-2666257
本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