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3899号
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十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十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勤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民终3899号民事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十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