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4执异6号
珠海中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柏金池:
在本院执行珠海市厨菲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与珠海中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珠海市厨菲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黄强、柏金池、黄玉龙为(2022)粤04执1224号的被执行人。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听证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现定于2023年3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执行局105室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