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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4民终4352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28:26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4352号

何紫妹:

本院受理上诉人岑慧与被上诉人龙倩婷、一审被告何紫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民终4352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60元,由岑慧负担(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