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协外认1号
关健聪: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惠敏与被申请人关健聪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裁判审查案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协外认1号民事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承认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县高等法院作出的案件号为FDI-20-793767的民事判决中关于“判决离婚。于2021年6月17日当事人婚姻关系或家庭伴侣关系终止,当事人恢复单身状态”的判决内容的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元,由李惠敏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