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4强清9号之一
2022年4月29日,本院根据上海交大兆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珠海交大兆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查,珠海交大兆能科技有限公司除持有四川兆能科技有限公司11.25%的股权外无其他财产、无财务账册,公司人员下落不明,亦无人申报债权,对于持有的四川兆能科技有限公司11.25%股权已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如有收回对外投资权益可再行向珠海交大兆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分配。本院于2022年12月7日裁定终结珠海交大兆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