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2777号
林树培: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树培与被上诉人陈焕文、一审第三人陈丽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民终2777号民事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林树培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