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发布时间:2022-10-09 16:30:15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2],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821件,审结26611件,同比分别增长2.22%、3.85%,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63亿元[3]。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8.7%,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办案效率稳步提升,结案率达95.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74件。办案效果持续向好,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1.8%,同比上升21.7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为92.7%,同比上升37.2个百分点;信访投诉率为0.5%,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在全省法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4]中,我市法院连续四个季度获得优胜,年终总评得分排名珠三角法院(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六市法院组成第一竞赛组)第一,累计达标项目全省第二。

一、坚持司法公正高效,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去年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51件,审结3805件,同比分别增长3.81%、3.56%,结案率达96.3%。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紧扣公正、高效主题,为我市建设法治城市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刑事审判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共受理刑事案件463件,审结454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首犯、主犯,坚决严惩,绝不手软。妥善审理了涉案金额78亿元的全国最大走私手机案[5]、赵伟绪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6]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7],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罪犯改造。[8]继续保持超审限、超期羁押“双零”记录。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9],正确采信证据,保障人权。全面启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公开量刑过程,确保量刑准确,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审理了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10]。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区矫正,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实施方案[11]

民事审判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658件,审结2582件。妥善审理金融纠纷、企业债务及破产、民间借贷、房地产等经济纠纷案件735件,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审慎审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923件,妥善处理了珠海某石化公司与23位劳动者劳动争议案[12]等一批群体性民事案件,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18件,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涉澳审判特色品牌[13],成功审结了首例认可和执行澳门法院判决等典型案件。

行政审判注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共受理行政案件88件,审结81件。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监督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有效打击交通违章、非法营运、破坏环境等各类违法行为。对规划许可、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努力以和解方式妥善处理。认真总结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的经验,积极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4]

执行工作着力兑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及时总结2009年清理执行积案的成功经验,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进一步深化执行分权改革,在执行局设立执行一科和执行二科,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强化权力制衡,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行24小时值班,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推行主动执行,在立案、审判阶段提前做好执行准备,及时锁定可执行财产,力保生效裁判得以顺利执行。加大执行威慑力度,通过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强执行和解工作,说服教育当事人自动履行。[15]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99件,执结656件。兑现债权11.4亿元,同比增长115%;实际执行率为84%,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执行和解率达71.8%,同比上升35.2个百分点。

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去年是珠海新一轮大发展的升温之年。我院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能动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对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有关部门调研,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和司法需求,制定《依法保障“十大重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提出45项具体措施,建立了集中管辖、巡回办案、案件通报等制度。对涉及重点工程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服务横琴新区开发 认真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针对亟需解决的和先行先试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组织力量专题研究,制定《积极服务横琴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土地整合、历史债务、金融创新及涉澳合作等提出司法应对措施。通过土地置换,协调解决了澳门大学用地问题。[16]积极说服债权人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减少利息数额、实行债转股,妥善处理了一批历史债务纠纷。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的独特作用[17],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18]。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权、假冒、盗版等违法行为,妥善审理了格力电器商标被侵权[19]等案件。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召开专题辅导会,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科技创新中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法庭成立以来,企业和群众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长,全年共受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406件,为2009年的3.5倍。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大力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与判决相比,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甚至成倍的时间和精力。全市法院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推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全面调解”[20]。妥善调解“黑格比台风”导致车损[21]等典型案件,取得了以点带面的社会效果,减少了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在全市法院审结的14684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的达9081件,同比增加3261件,调撤率首次突破60%,调撤数和增加幅度均创历史新高。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全面落实有访必接、领导接访、判后答疑和重大信息及时报告等制度,努力化解矛盾。全年共接待来访246人次,处理来信103封。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全市共排查出信访积案17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数量居全省第二。[22]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简化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支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向每个中心派出一名法官担任联络员。依法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社会管理,为我市地价款追收工作提供执行信息;会同市科工贸信局、工商局完善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报批联动机制[23];选派资深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宣传员;对审判中发现的规范旧村改造[24]等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关注群众司法需求,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做到便民、利民、亲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高度重视保障民生权益 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优先发放劳动报酬108人次,共计103万元。及时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切实保障受害人利益。认真审理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确保被征地对象得到妥善安置、合理补偿。制定审判指导意见,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权益保护。对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上门调解[25],努力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尽早实现其合法权益。

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全年共受理缓、减、免诉讼费申请368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0%、130%。完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救助制度,共发放救助金23万元。

大力推进阳光司法 实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判决结果和审务信息“六公开”。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强制措施、执行进展等重要情况。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26]。通过法院开放日、院长接待日、热线电话等方式[27],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设以案说法[28]等栏目,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守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共培训人民陪审员101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2件,同比增长41%。

深入基层提供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开展了7大主题、53项具体内容的“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29],400多人次法官到社区、进企业、下农村,进行座谈、调研、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涉法涉诉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人民法院报》、《珠海特区报》等媒体进行了10多次专题报道。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特区法院一流品质

以全省法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契机,狠抓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努力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

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制定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提出了大量细化措施。[30]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推行审判监督 “三个延伸”[31],加强日常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32],切实解决审判质量和效率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认准目标,树立信心,建立考核机制,层层分解任务,广大干警热情高涨,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项指标持续提升[33],审判执行工作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力倡导学习,创建“学习型 法院”,开展“读书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再创佳绩,首次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比一等奖,获奖总数全省第一、全国前五[34]。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举办侵权责任法等各类培训班20多期,培训法官600多人次。选派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着重提高法官把握社情民意、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创办《珠海审判指导》,发布审判执行动态,统一裁判尺度,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法官办案水平。加强交流学习,成功承办全国二十城市刑事审判研讨会;在省法院召开的各类会议上,我院先后介绍了队伍建设、执行改革、诉讼调解、涉澳审判等工作经验。

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推荐两名干部担任基层法院院长,选拔任用了多名部门正副职领导,对部门领导和部分法官进行了轮岗,优化了队伍结构。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精心打造院史馆、图书馆和建院三十周年纪念画册的“两馆一册”工程,设置文化墙,征集廉政格言,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去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积极开展珠海历史文化教育、院史教育,增强特区法官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特区法官勇立潮头、争先创优的动力。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7个集体、1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我院被评为全省中级法院先进单位,一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狠抓廉政作风建设 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定期学习、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发放监督卡等预防措施,组织干警每月观看警示片,邀请省纪委常委曹晓东、省法院纪检组组长贾永庆等领导同志作廉政辅导报告。认真开展司法作风整顿,坚决落实《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35],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态度不端、纪律不严等六类问题进行整治。强化制度建设,在业务部门和关键岗位设立廉政监督员,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实时监督;制定《非案件承办人过问案件登记管理暂行规定》[36],杜绝非正常过问案件;设立廉政账户[37],促进干警廉洁自律。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我院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及时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全年共邀请代表视察我院113人次,接待代表来访40人次,举行座谈会12次,发出调查问卷263份。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确定14名部门领导为联络员,负责与代表小组沟通联系。院领导带头走访了45名代表,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09条。开展“百庭观摩”和“百案调解”活动,为代表发送开庭信息,方便代表旁听、监督,主动邀请代表旁听庭审68人次,邀请42位代表参与21宗案件的调解。认真办理代表关注事项,收到人大和代表转来材料63件,已办理60件,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重视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通过法检联席会议定期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院长信箱,方便群众监督。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200多篇。

各位代表,去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我代表珠海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个别干警综合素质不高,司法作风欠佳;“执行难”问题有待继续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工作还不够全面、深入。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大发展的“加速”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谋划法院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开展争当排头兵竞赛活动,着力巩固排头兵地位[38],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司法能动,服务核心城市建设。继续抓好各项服务大局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定期督促检查。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支持横琴新区先行先试。妥善审理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的独特作用,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妥善审理劳动、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深化珠澳司法交流合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优良建设。

二是强化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坚持调解优先,注重调解效果,争取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加强息诉罢访工作,建立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制度,抓好信访终结规定的落实,及时化解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

三是强化司法改革,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探索人事制度改革,尝试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中院初任法官主要从基层法院产生。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推进审判精细化管理,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考评档案。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审判公开,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优化法院门户网站,推动裁判文书上网,不断增进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四是强化司法公信,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炼特区法院核心精神,教育法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拓宽接受监督新途径。

五是强化司法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加强基层法院班子建设。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法官审判水平,改善司法作风。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加强基层法院物质装备保障。推动基层法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保持冲劲、闯劲、拼劲和韧劲,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决心和信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