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
  发布时间:2022-10-10 16:28:4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代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1],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2],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办案水平显著提高,在全省法院排头兵竞赛活动[3]中,我市法院连续取得优胜,综合得分全省第一。司法形象明显提升,在2011年全省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4]中,我市法院排名全省第一。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官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五年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133008件,办结12201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15.26%。其中,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8275件,办结16781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从6.43%下降到2.91%;办案效率不断提升,结案率从85.86%上升到91.74%,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从131件增加到183件;办案效果不断向好,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从81%上升到88.2%,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从28.06%上升到62.37%,实际执行率从51.16%上升到81.77%,信访投诉率从2.32%下降到 0.23%。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589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抢劫板樟山游客案[5]等抢劫、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夺、诈骗案件4074件,判处罪犯5241人,重刑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8.11%,有力震慑了犯罪。严惩经济领域犯罪,审结涉案金额78亿元的全国最大走私手机案[6]等走私、偷税骗税、制假售假案件901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审结赵伟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7]等涉黑犯罪案件6件、贩卖59公斤冰毒案[8]等涉毒犯罪案件2154件,稳定了社会管理秩序。严惩职务犯罪,审结珠海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等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7件,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提高反腐败成效。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罪犯改造,减少社会对抗。严格执行刑事证据“两个规定”[9],保障律师辩护权利,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 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8230件,解决诉讼标的195.9亿元。其中,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3775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省法院率先试点家事审判合议庭[10]。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668件,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审结相邻关系、物业服务等案件2140件,妥善化解某小区1000多名业主诉业主委员会返还财产[11]等纠纷,促进了社区和谐。审结借贷、证券、票据等金融案件4258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支持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审结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案件8152件,保障交易安全,倡导诚实守信。审结股东权益、解散清算等公司类案件854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珠海经济特区西部发展总公司[12]等企业破产案件,公平处理债权债务,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机。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11件,打造涉澳审判特色品牌[13],优化投资环境。制定《珠海市群体性纠纷案件审判指导意见》,妥善处理了某村近两百拆迁户与某房产公司回迁房合同纠纷案等一批群体性民事纠纷,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24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违反治安管理、非法营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协调方式解决规划、城建、社保等行政争议,增强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理解和信任,经协调撤诉的行政案件达234件,成功化解了横琴新区土地行政处理系列案[14]等一批复杂行政案件。深入调研我市行政机关涉诉情况,认真总结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的司法审查经验,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审判白皮书[15]和司法建议。推动制定《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规则》,促进依法行政。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 共执结案件37526件,执结标的125.92亿元,比前五年上升45.2%。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对全市执行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推进执行指挥中心[16]建设,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17],及时有效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解决了某玩具公司返还租赁厂房案[18]、天发公司执行系列案[19]等一批重大复杂执行案件。加强与中山、江门等法院合作,推进执行工作区域紧密协作[20]。深化执行分权改革[21],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开,强化内部制约,提高执行效率。创新执行方法,推行主动执行[22],经债权人同意由审判人员直接移送执行,力保生效裁判得以兑现。强化执行威慑,运用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强执行和解工作,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率比2006年提高13.5个百分点。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23],主动查找财产线索,及时恢复执行程序,清积率达97.8%,受到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和省委政法委肯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保障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完善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便民、利民、惠民的成效更加明显。

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准确把握珠海新一轮大发展的要求,增强司法保障能力。制定《珠海法院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在推动产业升级、维护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提出27项司法服务措施。制定《积极服务横琴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土地整合、历史债务、金融创新及涉澳合作等提出司法保障措施。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制定《依法保障“十大重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协助市政府、香洲区、高栏港区等解决了一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设立全国首家中院派出知识产权法庭[2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增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法庭成立以来,妥善审理了格力电器公司被侵权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企业和群众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长,2011年共受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573件,是2009年的4.7倍。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25],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全面调解”[26],调撤案件数逐年上升,在审结的6823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的达32939件,比前五年增加17831件。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三个基层法院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诉前联调工作室[27],调解案件2538件。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28],强化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支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向每个中心派出法官担任联络员。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判后答疑[29],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信访数量逐年下降。与2006年相比,2011年来信来访减少387人次,下降48.6%。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关注社会管理问题,就规范旧村改造、加强出租屋管理等发出司法建议158份,得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30]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3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帮教工作。加强少年审判,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员制度,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32]帮助未成年人罪犯回归社会[33]。针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4],有效保护率达100%。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道德的导向作用,在新闻媒体开设以案说法栏目[35],公开裁判文书,选派资深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宣传员,倡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男女平等等主流价值观。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为方便群众诉讼,积极争取在平沙、三灶设立人民法庭,已获上级法院批准。建设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资料收转、快速立案、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开展巡回审判[36]。为来珠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3395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663万元;建立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救助制度[37],2009年以来共发放救助金143万元。

丰富为民服务载体 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司法零距离”、“百名法官下基层”等活动,1200多人次法官到社区、农村、企业、校园、军营,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2011年,结合“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开展“和人民在一起”主题教育实践,涵盖群众观点教育、司法作风整顿、司法服务等5个主题21项具体内容,受到上级机关肯定和社会各界普遍欢迎。

三、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争当排头兵为目标,以强化审判管理[38]为抓手,推进法院自身建设。审判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审判执行水平迈入全省先进行列;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47个集体、5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 全市两级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制定《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和法官业绩考评标准。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流程网上推进、审判管理网上运行。加强案件质量日常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39],2011年评查各类案件2372件。着力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40],定期发布办案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扎实开展排头兵竞赛活动,对审判执行态势和重点质效指标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年底一总结”。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大幅提升,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肯定。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大力推进系统党建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坚定理想信念,增进群众感情。加大干部交流选拔力度,在市委、区委的支持下,充实了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实行上下级法院领导干部交流选任,在全省率先试行中院补充法官原则上从基层法官中择优产生,激发了队伍活力。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我院和斗门法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单位”。

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建设学习型 法院,鼓励干警多读书、勤思考。全市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91%,硕士以上学位达36%,分别比2006年上升8个和20个百分点。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我院获奖论文排名连续4年位居全国中院前列。[41]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46期,培训法官3000多人次。推行优秀法官到党政部门挂职,新进人员到基层法院锻炼,新提拔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制度,着重提高法官把握社情民意、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出版5部理论成果,创办《珠海审判指导》,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法官业务水平。2011年我院被评为全省首批“学习型 法院示范单位”。

狠抓廉政作风建设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不断健全廉政制度。经常组织干警观看警示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廉政讲座。落实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发放监督卡、设立廉政账户等预防措施。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42],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全面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严令禁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43]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实行挂点联系制度,中院领导定期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将80%的新增编制分配给基层。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三个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均已立项。强化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坚持实行审判质效考核并定期通报,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及时报告重要部署、重大情况。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代表意见建议,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邀请代表参与“百庭观摩”、“百案调解”、“百场见证执行”等活动1201人次。加强代表联络,走访代表1029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114次。高度重视代表关注事项,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收到183件,办结183件。2011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监督 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定期召开法检联席会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妥善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行立案、庭审、听证、执行、裁判文书和司法政务公开。设置立案查询系统,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获取案件进展信息。通过法院开放日、院长接待日、热线电话、升级法院网站等措施,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听取群众意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培训人民陪审员402人次,陪审员参审案件4996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逐年上升,2011年达71.9%,比2006年上升57.6个百分点。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2310篇。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代表珠海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影响了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制约了司法便民水平;个别法官言行不够规范,群众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珠海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法院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201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打造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妥善审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纠纷,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研究横琴新区“一岛两制”下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正确审理先行先试出现的重大复杂新类型案件,推进新区审判机构设置。加大对环境侵权的制裁力度,维护珠海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生态文明。

二是在三项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提高法官调解水平。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引导当事人以最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拓宽司法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水平。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保廉洁。制定法院文化建设规划,形成具有珠海特色的法院文化。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官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的能力。制定《珠海法官行为指南》,细化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三是在提高办案水平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完善案件质量、效率量化评估机制。实行结案目标责任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更新升级审判管理系统,增强信息化手段应用能力。创新业务指导方式,建立分类案件数据库,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以公开促公正的实效。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四是在维护群众权益上有新突破。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妥善审理金融、房地产、劳资纠纷等案件。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平台,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办法。健全涉诉信访分类处理和终结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破解“执行难”。

五是在加强基层建设上有新突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改革后,一审民商事案件将主要由基层法院审理。我院将进一步贯彻重心下移原则,加大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推动基层法院协调发展。建立司法巡查机制,全方位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抓好基层法官培训,组织审判专家团下基层巡回授课,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素质。加快推进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基层审判工作条件。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