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4强清18号适用快速审查程序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11-08 15:16:25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

 

(2022)粤04强清18号

2022年11月3日,本院根据珠海市舒丽玛温控卫浴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珠海市名实热敏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本院认为,珠海市名实热敏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且其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符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3条的规定,可以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3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珠海市名实热敏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

 

 

 

二O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破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