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食府公司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10-31 16:13:51 打印 字号: | |

老房子食府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其负责户外招牌拆改及LED字的安装。后某广告公司将搭建拆除竹排架的工作进行发包。2017年3月13日,工人王某在拆除竹排架时坠落至地面,医治无效身亡。2017年3月23日,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对老房子食府公司颁发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许可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老房子食府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并决定给予其行政处罚。老房子食府公司提起行政诉讼。金湾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行政机关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从承揽合同关系的本质特征出发,认定老房子食府公司作为定作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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