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对某房产公司高额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10-31 16:05:42 打印 字号: | |

珠海某房产公司在原规划为开放式办公空间内加建夹层、厨房、洗手间及浴室,开发商销售房屋时介绍是精装交楼,商住两用,既可以办公也可以当住宅居住,并承诺有独立卫生间、浴室及夹层。横琴综执局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尚未销售的16套办公用房违法建设的厨房、洗手间等;对已销售的460套,没收违法收入1.14亿元;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房产公司诉至法院,金湾法院认为涉案项目应属无法以房屋价格计算的情形,其违法所得应按照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确定,责令横琴综执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2020年11月作出判决,认为本案违建工程并非简单加建,而是通过装修,在合法建筑内加建厨房、卫生间、浴室、夹层,从而提升涉案办公用房的出售价格,一般违建行为通过增减房屋面积获利,而本案则是通过装修工程提高了房屋销售单价从而获利,被诉处罚决定确定的算法为公寓单价×房屋总面积-办公房单价×房屋总面积,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该房产公司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