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珠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38194件,办结32881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82.31%、86.71%。2021年,受理案件92206件,办结82828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3.78%、25.89%;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0764件,办结9910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4.50%、27.77%。在案件受理数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2021年法官人均结案354件,比2016年增多139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珠海建设
以保稳定为重点,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6917件,比前五年下降24.59%,判处罪犯1972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63件。重点打击涉民生热点犯罪,审结“掌上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30”跨境电信诈骗案、刘明霞等51人跨境电信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47件。严惩毒品犯罪,审结罗九引等运输220公斤冰毒案等案件1254件。依法打击跨境赌博,审结“1·16”柬埔寨跨境开设赌场案、“9·30”越南跨境开设赌场案等案件。依法审结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29件,维护正常的防疫秩序、社会秩序。
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1件604人次,依法审结被告人黄耀宏等29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省首宗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审结原肇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国星等涉“保护伞”案件8件8人次。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执行到位金额2.49亿元。就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73份,其中关于净化旅游市场生态环境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出台《涉黑涉恶案件衔接工作办法》,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3个集体、12名干警获市级表彰,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66件。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判处浙江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宁波市政府原市长卢子跃,广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等原厅局级以上公职人员13人。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黄少跃贪污案等“天网”行动红通人员犯罪案件3件3人次、“猎狐”行动人员犯罪案件10件10人次。坚决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微腐败”,惩处涉民生资金、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职务犯罪等公职人员52人,着力打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最后一公里”。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对14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自2018年5月1日起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4064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4591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办结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8件。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高标准完成特赦审判任务,裁定特赦15人。积极开展判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9.3%。
二、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促发展为主线,找准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抓好珠海“四区叠加”的发展机遇,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市中院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前海、南沙法院共享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聚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把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起草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围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司法协助等提出有力措施,保障合作区建设顺利推进。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620件,其中涉澳民商事案件3212件,积极为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打造涉澳审判品牌,以中葡双语发布《珠海法院涉澳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入选全省法院粤港澳大湾区典型案例5件、以案说法系列宣传片案例3件。深化审判资源融合,充分发挥港澳人民陪审员、港澳特邀调解员作用。率先实现与澳门地区司法协助案件办理平台有效对接,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704件,有效提升司法协助效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174493件,比前五年增长80.29%。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579件,在全市推广横琴法院知识产权侵权联动惩罚机制经验,该机制入选广东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服务金融业健康发展,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市中院发布金融审判工作白皮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592件,出清438家“僵尸企业”。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和专业化建设,成立破产审判庭,推动设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深化府院联动,全省首创破产预重整机制。以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审理负债数十亿的华峰能源集团公司破产案,成功启动重整计划,有力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考评中,珠海法院办理破产指标中的“‘收回债务所需时间’获得满分,成为全国最佳表现”。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司法审查原则,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27件,比前五年增长88.88%。2017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由金湾法院集中管辖,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6份,反馈采纳率100%。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高,健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在全国率先发布依法保护和规范行政诉权十大案例,怀玉山科技公司、老房子食府公司行政处罚案等4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金湾法院建立珠海市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项目。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两山”理念,服务美丽珠海,全面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审结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268件。贯彻严惩重处、注重修复的司法理念,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跨市倾倒印染污泥污染环境案中判令被告人赔偿生态修复等费用265万余元。创新环境审判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市中院集中管辖珠海市、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金湾法院在全省首推“环境保护禁止令”,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环境保护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惠民生为目标,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纠纷等案件25077件。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在小区外墙脱落案、宠物高空坠落案中分别判令物业服务企业、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该两案入选全省十大高空抛物、坠物典型案例。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7811件,32.83%的家事纠纷调解结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2份,香洲法院打造家事审判品牌,2018年家事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弘扬民法典精神,发出民法典实施后全省首份司法建议,“女童蹦床致残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深入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十百千万”系列活动,6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加强以案释法,在珠海特区报“法院之声”专栏等刊发民法典典型案例,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124469件,比前五年增长144.28%,执行到位金额268.74亿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力保障根治欠薪工作,追回欠薪金额1.83亿元,某车业公司工人工资纠纷案入选全国十大执行典型案例。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出台全市《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提升执行联动效能。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面实现不动产清场交付,提高司法拍卖成交率。坚持网络拍卖优先原则,成功拍卖标的物3444件,成交金额111.7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1亿元。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执行天网查控系统入选市平安建设“十佳”典范案例。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发“失信彩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363人次,限制高消费86870人次,拘留687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4人次,某餐饮公司执行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效。优化升级诉讼服务,全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线上庭审等诉讼服务“一网通办”。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完成302件案件跨地域立案。便利跨境诉讼,为境外当事人提供在线授权委托见证等司法服务。加强诉源治理,建成诉调对接工作室8个,联动40个专业调解组织,2021年办结诉前调解案件32778件。横琴法院创新推出“内地调解员+港澳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推动跨境纠纷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香洲法院设立驻社区工作室,斗门法院在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与司法所、居委会成立联合调解工作室,促进矛盾纠纷在“家门口”解决。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以抓改革为动力,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市中院制定《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出台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明确院庭长对涉群体性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的个案监督职责,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出台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工作指引,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审结案件105400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32.0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率42.3%。加强依法履职保护,横琴法院、香洲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香洲法院对诬陷法官的当事人罚款10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法院保障法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召开庭前会议158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件51件,证人出庭作证71人次。推进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出台《民事案件速裁工作实施细则》,组建速裁团队8个,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8200件,切实提速增效。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改革,2021年全市法院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比2016年减少46天。金湾法院试行行政诉讼简案快审机制,提升行政审判效率。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围绕“系统集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在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建立科技法庭111个。围绕“办案增速”,建成电子送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档案线上借阅等平台,实现诉讼及服务全流程智慧运行。围绕“办案提质”,扩展智慧法院应用场景,通过文书纠错、智能量刑、类案检索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库等辅助系统,助力法官精准适用法律。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建立健全员额动态调整机制,74.3%的法官员额分配至基层法院,从中院遴选3名初任法官到基层法院任职。强化人民法庭建设,香洲法院高新人民法庭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品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被评为全省最美人民法庭;斗门法院赵明超法官服务乡村振兴、弘扬法治精神,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在市、区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四个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公众服务场所功能升级。
五、坚持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以筑忠诚为根本,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健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具体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规范干警网络行为和对外业务交流的规定,严明纪律、严格管理。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举办“珠海法院讲堂”19场,开展各类培训262场,参训人员6800人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德才兼备、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五年来,4名法官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86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等省级以上荣誉,49个集体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等省级以上荣誉。立足司法实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28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9篇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奖项,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法院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铜奖。两级法院多次获评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及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接受“政治体检”。从严开展全覆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离任司法人员从业限制和干警近亲属“禁业清单”,从源头上防止“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以强监督为方向,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逐项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执法检查、涉诉信访等专题调研工作。认真办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等代表建议6件,实现“办理一件建议、改进一项工作”。推动联络工作常态化、多样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等专项联络活动5120人次,让人大代表成为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监督者。
认真接受各方监督。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抗诉案件审理,认真做好检察建议办理反馈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建成互联网庭审法庭107个,网络庭审直播45330场,观看量达4881.97万人次,公开裁判文书165377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6场,邀请领导干部、行业代表等各界人士旁听庭审上百场次,入驻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10个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珠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实现大跨越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工作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工作成效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案件中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三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部分干警化解纠纷的能力不够强,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五是面对努力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的历史使命,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锤炼。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全面实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开局起步的重要时期。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精准助力合作区建设。对标对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四个新”战略定位、“四个新”重点任务,强化拓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职能和作用,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完善跨境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举全市法院之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深化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破产等审判领域改革,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持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和社区法治宣传,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实现法院跨越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各项具体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方案,逐步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多元解纷、化解矛盾,中级法院重在二审终审、定分止争。坚持司法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水平。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公正司法根基。推动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狠抓“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党的百年奋斗光辉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担使命、加快发展、当好尖兵,为珠海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最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