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切实履行人民法院在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近日,市中院经精心组织,评选出“2021年度珠海法院最具法治教育意义的十个刑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该举措被法治网、新浪网、凤凰网、搜狐网、南方PLUS、澎湃新闻及羊城晚报、珠海特区报等媒体广泛报道,获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延伸刑事审判工作职能,开展最具法治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评选活动
全市法院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把典型案例作为生动的全民普法教材。本次评选以“最具法治教育意义”为主题,采取了“法官推荐+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筛选+社会评议”的方式进行。两级法院刑事法官在2021年生效的刑事案件中推荐了50余个刑事案件参评。经市中院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认真筛选,决定将其中15个案件作为候选案件。2022年3月11日,市中院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暨南大学、凤凰中学等单位的干部、教师担任评委,对上述案件进行评议、评选。在充分尊重评委意见的基础上,市中院评选出邹某、张某诈骗案等10个案件作为2021年度珠海法院最具法治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
二、发挥以案释法引领作用,挖掘和提炼刑事案件的法治教育价值
刑事审判在厘清行为规则、树立社会规范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次活动以典型案例剖析为抓手,以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强化公正裁判的引领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聚焦影响社会治理的传统犯罪。本次发布的案件中包括了盗窃、介绍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传统犯罪案件,引导人民群众学法守法,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聚焦引发社会关注的新型犯罪。近年来,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成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次发布的案件中涵盖了网络诈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污染环境等新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了网络“杀猪盘”、网络裸聊牟利、贩卖个人信息、跨市倾倒垃圾等犯罪行为,主动回应时代特点和社会关切。三是聚焦具有地域特点的跨境犯罪。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加速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深入推进,珠海因其毗邻港澳的地域特点,跨境犯罪较为活跃。本次发布的案件中包括了走私普通物品案、走私毒品案,严厉打击了跨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惩治功能,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加大背景下,发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案,有助于筑牢疫情防控线。
三、广泛宣传十大典型案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全市法院拓展刑事审判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使刑事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市中院本次活动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取得良好反响。一是关注程度不断升高。“十个刑事案件”在市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短短两天,阅读量已超过4500人次,并在持续上升。全市法院干警纷纷转发朋友圈,将朋友圈变成宣传圈,获得大量关注。二是专家学者纷纷点赞。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认为市中院举办本次评选是一件很有社会意义的活动,以典型刑事案件的法治教育意义作为评选活动的切入点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最高法院研究室周加海副主任认为本次活动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全民守法的有益实践,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警惕犯罪、防范侵害,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敬畏法律、遵纪守法一定大有助益。三是新闻媒体广泛好评。本次活动被多家主流媒体推广报道。《检察日报》广东记者站站长韦磊指出珠海法院从法治教育角度评选的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良好的示范教育意义,同时也彰显了珠海法院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四是普法成效深入人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群众反响热烈。环保热心人士李先生看到陈某等污染环境案后感叹:“全市人民应该行动起来,严惩所有污染环境的行为,为子孙后代造福。”网民陈女士看到高某乐等盗窃案后表示:“我之前把自己的支付宝借给朋友使用,如果谁今后租借支付宝,我就把这个案例转发给他看看。”群众纷纷表示,案例鲜活、生动、实在,很贴近日常生活,能够帮助他们在今后生活中面对违法犯罪尽量“避坑”“不踩坑”。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报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