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4民终2693号
珠海市正汇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谭惠琼与被上诉人珠海市正汇发展有限公司、陈广玉房屋买卖合同纠一案,案号为(2022)粤04民终269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补充证据等案件相关材料。请你方于证据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4民终2693号
珠海市正汇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谭惠琼与被上诉人珠海市正汇发展有限公司、陈广玉房屋买卖合同纠一案,案号为(2022)粤04民终269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补充证据等案件相关材料。请你方于证据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