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4069号
珠海庆智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珠海横琴钜联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黎嘉美、珠海庆智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4民终4069号民事裁定书,珠海横琴钜联实业有限公司收到预交本案上诉费通知书后,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珠海横琴钜联实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