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2655号
陈玉颂: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李逸龙、罗志坚、陈玉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4民终2655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0元,由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负担(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