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特96号
胡小福、马于量: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陈元荣与被申请人罗仁才、胡小福、马于量、Miss Araya Satjalertrat、胡清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案号为(2022)粤04民特96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法庭听证传票、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进行法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