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4民终1205号
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何婉华、余以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民终1205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