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47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我院唐文法官获此殊荣。
唐文
中共党员
法学博士
三级高级法官
珠海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文同志从事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 25年,任中院研究室负责人13年。2010年后,潜心行政审判,主审与参审案件2000余件。审判业务水平突出, 2018年2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称号;2018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2020年2月被珠海市委政法委评为“珠海政法十大楷模”。
作为行政庭老庭长,忠于职守,持续实施 “案件质量系统工程”,带领团队每年成功审结一批新类型或疑难案件,并注重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发掘与提升,连年产出走向全省、全国的审判业务成果,例如在行政诉讼法实施30周年之际,推动在全国率先发布“珠海法院依法保护与规范行政诉权十大案例”,使珠海行政审判呈现出实践与理论相得益彰的发展态势。
作为学习型法官,工学并进,出版专著3本,合著2本;发表(获奖)论文32篇;近5年,5项行政审判业务优秀调研成果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奖、3个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诉讼年度“十大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讨论会或全国审判业务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有20篇(项),其中一等奖3篇。2019年6月,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周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全国十位金奖得主之一。
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至高荣誉,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珠海法院将号召全体干警向唐文法官学习,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辐射示范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为履行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