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5396号
陈昭悟:
本院受理(2021)粤04民终5396号上诉人王辉与被上诉人陈昭悟、曹建民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5396号民事裁定。
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404民初1015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5396号
陈昭悟:
本院受理(2021)粤04民终5396号上诉人王辉与被上诉人陈昭悟、曹建民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5396号民事裁定。
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404民初1015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