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4民初125号
张华:
本院受理原告宋付忠与被告珠海隆晟投资有限公司、靳凛、张龙、陈烨、张新俐、珠海沃顿电气有限公司、张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4民初125号。我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后,原告宋付忠提交起诉状、证据、补充证据。珠海隆晟投资有限公司、靳凛、张龙、陈烨、张新俐提交证据。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原告、被告所提交的起诉状等案件材料。请你方于证据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