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4民终1955号
吴华顺:
本院受理上诉人冯伟健、梁金有与被上诉人吴嘉骏、第三人吴华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1955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2018)粤0491民初18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吴嘉骏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