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召开网络司法拍卖
辅助机构评审推介会的通告
各有关申请机构: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院有序推进建立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相关工作。经前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调查等程序,我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先后完成对申请入库机构的两轮筛选工作,目前入选的10家机构将进入评审推介会环节。现对召开推介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日15:00;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大楼三楼执行指挥中心。
二、参加人员
各机构指派1-2工作人员参加,1名负责人陈述。
三、相关要求
1.材料准备。各机构重点围绕其执业能力、工作业绩、服务管理等方面,准备10分钟以内的书面推介材料一式七份。
2.推介流程。根据推介会当天的抽签顺序,各机构依次进行自我推介,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询问,由评审委员会7名成员依据各机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3.确定机构。评审委员会依据各机构的最后得分情况,按照由高到低的分数进行排名,前五名确定为拟入库机构。
四、评分标准
从四个方面评分,总分100分。
(一)分值分布。
1.资质水平(30分)。该项为基础分,侧重考察各机构的资金规模、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规章制度等,已在现场调查阶段完成。各机构均得30分。
2.执业能力(40分)。侧重考察各机构目前合作法院数量、业务水平、技术创新及仓储保管条件等。
3.工作业绩(20分)。侧重考察各机构2019年以来辅拍数量、成交量、成交额、影响较大的成功案例以及获得的行业荣誉情况。
4.服务管理(10分)。重点对各机构如何加强自身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进行评分。
(二)分数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相加后计算平均分,即为各机构的最后得分。
五、其他须知
1.各机构须及时收集以下原件资料:与合作法院正在履行的委托服务合同、目前用于仓储保管的场地租赁合同或权属证书、获得行业荣誉的相关证书(以上一式一份),并于11月16日连同书面推介材料(一式七份)送我院执行局,相关原件材料经审核后退回。
2.各机构可将书面推介材料制作成PPT演示文稿,在推介会前一天到推介地点进行播放调试。
特此通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赵占东,电话0756-2666372
郑仲超,电话0756-266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