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制宜巧用限制出境   涉澳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发布时间:2021-08-18 15:3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制宜巧用限制出境,促成债务履行,一宗涉澳民间借贷纠纷终得圆满执结,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了被执行人利益,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调解结案拒履行
执行工作陷僵局


  申请执行人陆女士和被执行人梁女士均为澳门居民,2018年9月,梁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陆女士借款1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因梁女士未能还款,陆女士诉至横琴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事后梁女士并未全面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10月,陆女士向横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局穷尽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


巧用限制出境
促成债务履行


  鉴于被执行人有往返珠澳两地的通关需求,执行局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了限制出境的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正是限制出境这一举措,使得该案的执行迎来了转机。今年5月的一天,梁女士经由拱北口岸离境返回澳门时,被海关边检人员依法拦截,才得知已被限制出境,主动现身与执行员取得了联系。


  梁女士表示受疫情影响,生活很困难,无力清偿债务。执行员对梁女士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同时考虑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执行员多次居中协调,耐心组织双方商谈,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的亲属沟通。通过不懈努力,梁女士在亲友的帮助下终于筹齐了资金。


  近日,执行员将双方约至法院,当场交付款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的限制出境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宗执行案
两封感谢信



  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款项后,当场写下感谢信。被执行人为执行员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当场致谢之余,返回澳门后又发来短信表示赞扬。


  申请执行人写道:尽心尽力,一心为民,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本案达成执行。细致、用心、文明执法,双方当事人均满意,非常感谢法官及其团队的辛苦付出。


  被执行人表示:我对您的工作很满意,我已经回到澳门,感谢您的帮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珠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执行难案、积案,获得了境内外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让司法温暖走进群众心坎。



 

 

 
来源: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