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4民特142号
林炜:
本院受理申请人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高纪闯、原仲裁被申请人林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案号为(2021)粤04民特14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法庭听证传票、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进行法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