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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民终1487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6:05:11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1487号

陈进: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程海萍与被上诉人蔡雁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陈进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148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八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