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657号
李晓东: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增发与被上诉人高晓漫、李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50元,由王增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657号
李晓东: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增发与被上诉人高晓漫、李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50元,由王增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