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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民终657号上诉人王增发与被上诉人高晓漫、李晓东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15:56:09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657号

李晓东: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增发与被上诉人高晓漫、李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50元,由王增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