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4民终1401号
苏丹: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金仑与被上诉人苏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4民终1401号。在2021年6月25日进行法庭调查中,上诉人王金仑提交证据,包括证据一王金仑的前妻和苏丹的丈夫的聊天记录,证据二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王金仑在二审提交的证据。请你方于证据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4民终1401号
苏丹: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金仑与被上诉人苏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4民终1401号。在2021年6月25日进行法庭调查中,上诉人王金仑提交证据,包括证据一王金仑的前妻和苏丹的丈夫的聊天记录,证据二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王金仑在二审提交的证据。请你方于证据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