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4民终733号
曾斌: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曙光与被上诉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曾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民终733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4元,由杨曙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