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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程海萍与被上诉人蔡雁玲、陈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10:50:56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1487号

陈进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程海萍与被上诉人蔡雁玲、陈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程海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法庭调查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进行法庭调查,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年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