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4民终1988号梁少妹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09:54:09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4民终1988号

梁少妹、郭金泉、郭惠清、郭金沛、郭惠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松林与被上诉人梁少妹、郭金泉、郭惠清、郭金沛、郭惠珍、赵伟权、郭金球、郭金彩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梁少妹、郭金泉、郭惠清、郭金沛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郭惠珍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99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进行法庭调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年五月二十七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