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队伍教育整顿】珠海法院举办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1-04-01 14:17:11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下午,珠海中院举办珠海法院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全国优秀法官——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代敏作报告。珠海中院全体干警参会,各区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在分会场参加报告会。



一、思想坚定、政治过硬

代敏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大局意识强,忠于职守、公正为民,热爱司法事业。



二、立足本职、勇挑重担

(一)履行审判职责,办案数量、质量名列全院前茅。代敏同志自2006年1月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已主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侵权赔偿、租赁合同等各类民事案件及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0余件,案件质效双优。2011年任副庭长及担任审判长后,主办或参与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因办案数量多、办案质量高、审理效果好,曾连续四年获得香洲区法院“办案优秀”和“调解能手”嘉奖,多次在院内开展的劳动竞赛中被评为“办案能手”。

(二)深入推进反家暴工作,试点经验被立法吸收。代敏同志从2009年起承担反家暴及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完成建章立制和规范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一是创新各类规范性文件与文书。执笔起草《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配套文书格式。2010年4月,执笔起草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指引》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并作为全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操作规程推广使用。二是勇于实践,是全国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法官。自2009年至今,代敏同志发出包括全国首份“远离令”、“迁出令”、全省首份男性保护令、暂定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权令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17份,所审理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及其他省、市级媒体正面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经验作为重要内容被立法吸收。三是多种形式推广反家庭暴力“香洲模式”。2011年4月,代敏同志参与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珠海召开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立法调研会并做会议发言。2011年、2012年、2013年多次应邀赴东莞、重庆、西安、武汉、温州、北京等地,在全国反家暴试点法院法官技能培训会上介绍香洲区人民法院试点工作经验。2012年被指派随最高人民法院团赴美国考察反家庭暴力。2013年10月,参与中央电视台八集系列片《中国反家暴纪事》的拍摄采访。2015年,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专委一行专程到香洲区法院调研考察,代敏同志向最高法院领导汇报了香洲法院反家暴工作。

(三)探索打造人性化、柔性化家事审判机制。代敏同志所在的香洲法院于2010年4月被广东高院指定为家事合议庭试点法院,2016年5月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试点法院,代敏同志全程参与并主要负责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率先起草出台《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则》。早在2016年,代敏同志就借鉴域外经验,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从家事审判需求出发,创设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心理干预、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社工陪同出庭、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隔别庭审等多项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程序规则。积极推进完善家事调解制度。代敏同志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注重调解,创新调解方式,在香洲法院原有特邀调解员基础上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作用,促进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与珠海市婚调委建立家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共同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代敏同志于2017年年底积极促成香洲法院与香洲区妇联签订合作协议,在香洲区9个镇街聘任家事调查员20名。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委托社区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调查77件,其中跨市家事调查8件。注重儿童权益保护。在涉及儿童出庭、抚养、探望、执行等问题上充分保护儿童权益。引入专业社工常驻法院工作机制,社工在主审法官统筹下,专门负责开展与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开庭时儿童托管、社工陪护笔录、回访帮扶、履行劝告等司法延伸服务工作。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区妇联合作,挂牌成立全市职能部门首个“妇女之家”,畅通与基层妇联组织的转介救助服务。与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开展合作,于2016年成功举办儿童保护论坛(珠海)暨海峡两岸少年及家事法研讨会,促进司法一线办案经验与理论、社会实践前沿成果的交流共享,携手推动保护体系建设。强化家事少年审判心理疏导机制。2017年5月与华南师范大学建立合作机制,挂牌成立华师大全省首家法律心理研究与服务中心校外实践基地,与华南师范大学签署协议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心理学方法应用于家事少年审判的科学化道路。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由华师专家团队为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240人次。打造人性化家事审判设施。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儿童权益,代敏同志积极建言献策,于2016年在香洲法院原有办公条件下设置儿童询问及托管室、单面镜室、心理咨询室、圆桌审判法庭,并在上述区域外墙布置心理学知识宣传栏。2019年,香洲法院新审判大楼启用,在新审判大楼四楼设置家事审判专区,包括沟通式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社工室、儿童托管及谈话室、单面镜观察室、等候区、家暴受害人保护性隔离审理室等,广受当事人与律师好评。创新法治宣传载体,策划拍摄多部微电影、微视频。2018年,代敏同志带领团队策划拍摄珠海市首部家事审判改革题材法治微电影《一念之间》,倡导离异父母、社会公众关注离婚给儿童带来的伤害,获首届广东法院微电影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三等奖。策划拍摄反家暴微电影《无声》,从施暴人视角展现家暴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促使施暴人转变思想、停止暴力,该片全国法院第七届微电影微视频金法槌奖百优微电影奖,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优秀微电影奖。策划拍摄反家暴工作宣传片《阻断暴力,助力重生——香洲区法院反家暴工作十年纪事》在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7月19日)”上播放,以宣传片方式向全国法院介绍香洲法院家事审判和反家暴工作经验,广受好评。

(四)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参与论文、案例撰写与调研。代敏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中不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总结审判经验,撰写论文、案例及参与多次调研。2007年参与完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房地产中介交易机构代理买卖房屋纠纷的调研报告》。2012年主审并撰写的《反家暴远离令的适用》发表于《人民司法》2012年第6期。撰写论文《关于建立我国民事保护令法律制度的若干意见》获“珠海经济特区30年与女性发展”理论研讨征文活动三等奖。2013年参与完成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如何完善和优化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调研》。2014年2月,主审并撰写的《陈焕转诉张永强离婚案》、《李招娥诉罗建超离婚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主审并撰写的《吴湘平诉孙伟离婚案》、《段某洁诉尹某离婚案》发表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2015年第3辑(总第93辑)、2016年第9辑(总第103辑)。2016年参与完成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家事审判程序制度调研》并获优秀。2017年参与完成《关于家事审判中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调研》获2017年度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广东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主审并撰写的《高某某诉伍某某离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年度案例。主审并撰写的案例《陈某某与钟某某互相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获评珠海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参与完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新时代法院影视文化发展的实践与反思——以人民法院微电影创作为视角》。



三、清正廉洁、公正司法

代敏同志多年来严格遵守《法官法》和各项廉政规定,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执法如山,不徇私情,从不接受吃请送礼。代敏同志深耕家事审判二十载,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守得住清白,从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她肩挑公平正义,胸藏人民情怀,以自己行为担当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代敏,女,1980年10月出生,四川省自贡人,中国共产党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7月进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2005年8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现任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珠海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1次。

 代敏同志长期扎根反家暴、家事审判工作一线,以勇于担当的开拓创新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探索完善反家暴和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反家暴立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切实保护受家暴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