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3名,招录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辅警3名,包括男性1名,女性2名。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我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辅警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1名
1.25周岁以下,身高173厘米以上;
2.部队退伍或司法警察学校毕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1.0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体能素质符合录用司法警察相关条件。
(二)女性1名
1.25周岁以下,身高163厘米以上;
2.需为护士专业,具有熟练的注射技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1.0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体能素质符合录用司法警察相关条件。
(三)女性1名
1.25周岁以下,身高163厘米以上;
2.需为部队退伍或司法警察学校毕业,或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具有中级安检以上证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1.0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体能素质符合录用司法警察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今日起至3月19日上午12:00前,逾期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2666682、266607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或插入电子版照片);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现场工作人员核查);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体能测试: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标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出一道题目,由考生写一篇文章,800字左右。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面试:根据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